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熒光增白劑ob-1國家標準

發表時間:2025-07-26 20:45

熒光增白劑ob-1國家標準

  熒光增白劑OB-1的國家標準為HG/T 3703-2016,該標準由全國染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,主管部門為工業和信息化部,于2016年4月5日發布,2016年9月1日正式實施,全面替代了舊版標準HG/T 3703-2002。以下是該標準的核心內容:


  適用范圍:


  標準明確了熒光增白劑OB-1(C.I.熒光增白劑393)的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及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要求,適用于該產品的生產、檢驗和銷售環節。


  技術指標:


  外觀:黃綠色結晶粉末


  含量:≥99.0%(部分企業標準可達99.8%)


  熔點:353-359℃(部分企業標準≥359℃)


  灼燒殘渣(灰分):≤0.5%


  揮發份含量:≤0.5%


  最大吸收光譜波長:374nm


  最大熒光發射波長:434nm


  性能要求:


  穩定性:不溶于水,耐熱性優異(可承受350℃以上加工溫度),耐光性、耐氯漂及耐遷移特性良好。


  應用領域:主要用于塑料(如PP、PVC、ABS、PS、PC、EVA等)、化纖(如聚酯纖維、尼龍纖維、丙綸纖維)、橡膠、色母粒及PE農膜的增白增亮。


  試驗方法:


  標準規定了含量測定、熔點測定、灰分測定、揮發份測定等具體試驗方法,確保產品質量可控。


  檢驗規則:


  產品需按批次檢驗,合格后方可出廠。


  用戶有權對收到的產品進行復驗,復驗結果如不符合標準,則判定該批產品不合格。


 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:


  包裝:采用鐵桶或紙板桶內襯雙層塑料袋,每件凈重25kg或50kg。


  貯存:應貯存于陰涼、干燥的庫房內,避免陽光直射和高溫環境。


  運輸:運輸過程中需防止包裝破損,避免受潮和曝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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