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熒光增白劑ob-1國家標準發表時間:2025-07-26 20:45 熒光增白劑ob-1國家標準 熒光增白劑OB-1的國家標準為HG/T 3703-2016,該標準由全國染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,主管部門為工業和信息化部,于2016年4月5日發布,2016年9月1日正式實施,全面替代了舊版標準HG/T 3703-2002。以下是該標準的核心內容: 適用范圍: 標準明確了熒光增白劑OB-1(C.I.熒光增白劑393)的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及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要求,適用于該產品的生產、檢驗和銷售環節。 技術指標: 外觀:黃綠色結晶粉末 含量:≥99.0%(部分企業標準可達99.8%) 熔點:353-359℃(部分企業標準≥359℃) 灼燒殘渣(灰分):≤0.5% 揮發份含量:≤0.5% 最大吸收光譜波長:374nm 最大熒光發射波長:434nm 性能要求: 穩定性:不溶于水,耐熱性優異(可承受350℃以上加工溫度),耐光性、耐氯漂及耐遷移特性良好。 應用領域:主要用于塑料(如PP、PVC、ABS、PS、PC、EVA等)、化纖(如聚酯纖維、尼龍纖維、丙綸纖維)、橡膠、色母粒及PE農膜的增白增亮。 試驗方法: 標準規定了含量測定、熔點測定、灰分測定、揮發份測定等具體試驗方法,確保產品質量可控。 檢驗規則: 產品需按批次檢驗,合格后方可出廠。 用戶有權對收到的產品進行復驗,復驗結果如不符合標準,則判定該批產品不合格。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: 包裝:采用鐵桶或紙板桶內襯雙層塑料袋,每件凈重25kg或50kg。 貯存:應貯存于陰涼、干燥的庫房內,避免陽光直射和高溫環境。 運輸:運輸過程中需防止包裝破損,避免受潮和曝曬。 上一篇熒光增白劑ob添加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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